强化实务力量,推动理论实践深度整合——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风险防控专业委员会完成换届增补
近日,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风险防控专业委员会完成人事增补,进一步强化专业力量。经学会批准,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刘勇飞担任常务理事,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胡长群担任理事。此次调整充实了专委会领导机构的实务力量,为推动法律风险防控领域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注入新动能。
2025年9月14日,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风险防控专业委员会在北京召开换届选举大会,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机构。新一届班子成员既涵盖国内法学界知名学者,也吸纳了来自审判一线、企业合规、金融监管等领域的资深实务专家,形成了“理论深度+实践广度”相结合的复合型团队架构。专委会负责人表示,本次换届致力于打破学术研究与实务操作之间的壁垒,通过跨界协作,构建符合中国实际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。
新增补的两位司法系统代表均具备丰富的风险治理实战经验。刘勇飞院长长期从事刑事审判与司法改革相关工作,其主导构建的“涉众型经济犯罪风险预警模型”已在多地法院推广应用,有效提升了类案风险防控能力;胡长群副院长深耕民商事纠纷源头治理,牵头制定的《企业法律风险体检标准》已被纳入四川省地方标准体系。专委会指出,实务专家的加入将使研究工作更贴近司法实践需求,为重大风险防控提供更具操作性的解决方案。
此次人事增补标志着我国法律风险防控研究迈向协同创新的新阶段。专委会将持续深化“需求导向、应用为本”的研究理念,通过制度化、平台化、产品化等创新路径,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扎实的专业支撑。
责编:陈志良 编辑:吴瑕